近日,秦皇岛市人社局发布《河北省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目录》,其中明确:
一级消防工程师对应工程师职称;
二级消防工程师对应助理工程师职称;

 

上述职业资格与职称具体对应关系为以下两种情况:

(一)用人单位可根据相关任职条件和岗位空缺情况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二)符合职称晋升的专业技术人才,可直接申报相关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职称评审。

《目录》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并将根据国家有关政策适时动态调整。

随着职称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多地相继明确了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

目前为止,全国已有北京、上海、宁夏、江苏、浙江、湖北、安徽、四川、西藏、福建、黑龙江、海南、陕西、广西、广东、河南、上海、重庆、山西、山东、天津、甘肃、辽宁、青海、云南等多个省省市发文明确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

其中,陕西、宁夏、山西、山东、黑龙江、天津、青海等明确通知:职业资格证书可一证两用,与职称证书有同等效力

全国多个省份已明确发文跟进,以北京、河南为例:

北京市规定,取得建造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注册消防工程师等46项职业资格,即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河南省规定,取得消防工程师、监理工程师、一级建造师、注册造价工程师等14类职业资格证书和注册执业证书,即对应中级职称,可申报考核认定高级工程师

注意:各地政策不同,已官方通知为准!上述文件有些是通知,如浙江、安徽是意见、山东省是试行。

消防、建造师等证书与职称打通

2019年12月25日,中办、国办《关于促进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正式公布。
 

《意见》提出:

推进职业资格与职称、职业技能等级制度有效衔接,推动实现技能等级与管理、技术岗位序列相互比照,畅通新职业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职称、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渠道。

鼓励用人单位建立首席技师、特级技师等岗位,建立技能人才聘期制积分晋级制度。

支持用人单位打破学历、资历等限制,将工资分配、薪酬增长与岗位价值、技能素质、实绩贡献、创新成果等因素挂钩。

2019年2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官网发布《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工程领域职称制度,迎来大改。
 

职称与职业资格制度有效衔接:

1、实行职业资格考试的专业,不再开展相应层级的职称评审。2、职业资格分级设置的,其初级(二级)、中级(一级)、高级分别对应职称的初级、中级、高级。
3、未分级设置的,一般对应中级职称。
4、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